案情简介
李某利用担任重庆市某医院外科主任的职务之便,多次接受多家医疗器械公司回扣,涉案金额7.4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络,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辩护:
李某涉嫌受贿数额巨大,可能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接受李某涉嫌受贿案件委托后,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提供法律支撑。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并不清楚,证明其受贿的证据不充分。经多次与承办检查机关交换意见,并依法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