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刑事案例 李某某玩忽职守罪获免予刑事处罚

2019-05-22

案情简介

李某某系某税务所税务专管员,其在未审核的情况下,就同意不具备条件的两家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而后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使国家税收损失近600万元。

公诉意见: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的职责是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取消的审核和报批、发票管理等工作,其在未审核上述两公司经营场所、未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核实的情形下就认可了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案件辩护:

我所接受李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辩护代理后,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对李某某不具备对涉案两家公司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和转正认定的法定职责、其行为是否违规、与起诉书指控的国税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合议庭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李某某免于刑事处罚。